
Google 於 9 月更新 VideoObject 結構化資料文件,加入 creator 屬性,並說明同時支援 author。香港 SME 如把講解服務、客戶常見問題或產品示範拍成影片,應先讓影片頁面的出鏡者、企業名稱與實際內容互相對應。這可令搜尋系統更易理解資料,但正確標記只提供相關搜尋功能的資格,不保證 Google 或任何 AI 平台展示、引用、排名、流量或商業成果。
Google 今次更新了甚麼?
creator 或 author 可標示人物或機構
Google 的文件把 creator(或 author)列為 VideoObject 推薦資料,可使用 Person 或 Organization。若提供人物或機構,也要有名稱或別名;如有能唯一識別創作者或企業的個人檔案頁、公司首頁,才適合提供相應 URL。這不是叫企業替每段影片虛構「專家」,而是把真實的製作或發布責任清楚連結。
三項必要資料仍是基礎
VideoObject 的必要資料是每段影片獨有的名稱、縮圖 URL 及 ISO 8601 格式的發布日期。沒有這些資料,Google 可能無法擷取影片資訊。若可行,Google 亦建議提供影片檔案的 contentUrl;如不能提供,才以實際播放器 URL 的 embedUrl 作替代。兩者都不是一般文章頁 URL。
香港 SME 應先處理頁面,而非只加入標記
讓使用者真的能在頁面觀看影片
VideoObject 應放在使用者可以觀看該影片的頁面。若訪客點入後只看到聯絡表格、模糊縮圖或無法播放的嵌入框,標記即使存在也不能改善體驗。服務影片的頁面宜同時提供影片主題、簡短文字重點、適用服務、聯絡方法及必要限制,讓不播放影片的訪客也能理解內容。
出鏡者、企業名稱與可見文字必須一致
一般結構化資料規則要求標記真實反映頁面可見內容。若影片由公司顧問講解,頁面應以真實名稱或職銜介紹;若由公司發布,企業資料應與網站上的公司名稱和聯絡資料一致。不要用結構化資料標示不存在的合作關係、認證、觀看次數或評價,亦不要為讀者看不見的資料加上標記。
一個可執行的上線檢查
先核實影片本身
發佈前,確認影片標題沒有與其他影片重複,縮圖可公開存取,發布日期正確,影片在正式 URL 能播放,並在頁面說明誰製作或發布。若影片內容已過時,例如服務流程、價格、職銜或法規改變,應更新影片及頁面資料,而不是只更改 JSON-LD。
再用工具驗證,但不要把通過測試當成展示承諾
Google 建議用 Rich Results Test 及 URL Inspection 檢查多數技術問題。不過 Google 明確表示,即使標記正確,搜尋結果也不保證顯示相關功能;系統會按查詢、所在地、裝置及其他因素決定呈現方式。香港 SME 應把驗證視為減少技術錯誤的步驟,而不是可購買或可保證的曝光服務。
GEO Expert 的觀點
影片結構化資料的價值在於把原本已公開的真實資訊描述得更清楚。對有服務影片的企業,優先順序應是可播放、內容準確、企業身分一致,再考慮加入適用的 VideoObject 資料。這是可持續的內容治理工作,不是取得 AI 回答引用或搜尋排名的捷徑。